2.若有來生 (修改)
- May 14 Tue 2013 11:01
親像你無安定的靈魂
- May 14 Tue 2013 11:01
怨天怨地阮會怨你一個
1.怨天 (修改)
- Jun 04 Mon 2012 18:01
沒有了朱茜,你就那麼爛嗎?
沒有了朱茜,你就那麼爛嗎?朱茜是誰? 請先看周星馳電影「唐伯虎點秋香」, 電影裏,朱茜對著唐伯虎說:「我們唐家有兩個大敵,一個就是殺了你父親的「奪命書生」;一個就是她過去的情敵!(就是華夫人)」 可是,就電影裏的回憶畫面,奪命書生和朱茜的老公,唐伯虎的老爸對打時, 就過程來說,唐天豪一直都是佔上風的, 反倒是朱茜一直幫倒忙,就像唐天豪中了霹靂雷火珠時說的:「朱茜,妳是要玩死我妳才甘心啊!」 除了最後的一槍是奪命書生「刺」的外,唐天豪所受的傷,都是他的愛妻,也就是唐伯虎的媽,「朱茜」所造成的! 所以,嚴格來說,唐家的仇人,是「朱茜」吧! 害死唐天豪,唐伯虎的老爸,唐伯虎的殺父仇人,應該是他的老娘「朱茜」才對, 就像是唐天豪死前說的,他是被「朱茜」給玩死的! 也就是說,在對唐伯虎告白他的父親的死仇的朱茜,才是真的害死唐天豪的元凶才對吧! 看到這一次民進黨的大敗,我若是民進黨的人,或是謝長庭, 就真的很想對「阿扁」說,「朱茜,妳是要玩死我妳才甘心是不是?」 民進黨與其說是被國民黨打敗的,不如說是被他們的「朱茜」,就是陳水扁給「打敗」的, 給「朱茜」玩死的! 現在好了,他們的朱茜最近乖了點,不出風頭了,讓阿福出來打,不出手「相助」, 結果就打得馬英九措手不及, 我說, 你們這個「奪命書生」也太爛了吧, 朱茜不幫倒忙,就搞得沒有還手的餘地,就不知道怎麼攻擊了, 只能被動的挨打, 喂,馬英九,喂,國民黨,你們也未免太爛了吧? 除了仰賴幫倒忙的「朱茜」,就不知道怎麼打了? 爛成這樣,真是難以想像啊! 這幾年,看你們國民黨那個「死相」, 要不是民進黨裏一直有陳水扁這個「朱茜」, 你們早就玩完了,早就滅黨了, 要不是「朱茜」幫忙,搞得民進黨理想全失,形象全垮, 胡搞瞎搞,你們啥也不做,怎麼可能會有一月的大勝, 竟然有這種政黨, 純粹靠對手的「朱茜」幫忙,來搶分,靠對手自己做蠢事,自己犯錯來混, 想靠這種方法來「搶政權」! 這種「爛」吧,也「爛」得太不像話了吧? 朱茜不幫忙了,就被打得手足無措, 靠! 什麼爛黨! 馬英九! 什麼爛政客!還當個屁總統! 沒有了朱茜,就一直失分,無法得分,民調直直落, 真他媽的什麼爛黨啊! (我說, 你們未免太超過了吧, 最近,我一直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 之前號稱中立的媒體人,或節目, 都一面倒得站在馬英九那一邊,當然啦,這跟阿福之前的作為有關,咎由自取, 但是未免也幫忙的太明顯了吧! 叫馬英九自己出來解釋,替他辯解什麼? 當阿福提「公共政策」時,就一直談個人人格; 可當阿福質疑馬英九人格操守時,就說,重點是「公共政策」, 偏心,也未免太明顯了吧? 阿福的操守被你們質疑了多久? 現在小馬的操守人格被證明也有問題時,就輕描帶筆的帶過, 想轉到「公共政策」上, 未免太偏心了吧! 一個中立、講是非、講公道的媒體或媒體人能這樣嗎? 當然啦! 阿福的「當事人適格」與否很有問題! 民進黨有那個「朱茜」在,出來質疑別人的操守,有個「屁立場」! 但是, 他們沒立場,可是就公共輿論而言, 就一個國民而言, 馬英九是不是有綠卡,在那種情境下,本來就是很該被質疑的事, 他一路的「愛中華民國」形象, 現在可是很有問題的, 這可是證實這個人很可能是「欺世盜名」, 有朝一日,他當上總統,就算下台了,他有沒有綠卡,什麼時候有綠卡, 在他下台後,歷史評價這個領導人的公斷時, 都是很重要的評價標準, 這可是這個人人格的重要評價問題哦! 有愛國青年,上街抗議美國,還要美國綠卡的愛國青年嗎? 這什麼品格? 怎能不質疑? 在任何國家,想當領導人的人, 在青年時代,幹過這種事,個人對國家的忠貞問題, 一定會被人質疑討論的, 也會被歷史家討論的! 怎麼能輕描淡寫的帶過? 還一堆人替他找理由,他自己也不出講清楚, 喂! 阿福雖說是很討人厭啦! 可是你們偏心,也未免太過分了吧! 這怎麼能算是小事! 國家風雨飄搖時,有「落跑意圖」的人, 要當我們的領導人,能不質疑嗎? 保釣健將,還上街抗議的人,向美國人要綠卡, 什麼意思的? 投機嘛! 純粹的現實主義,投機分子不是? 有官做,還是靠近權力中樞的官, 才放棄「綠卡」, 這不是「官迷」嗎? 不是投機分子嗎? 有愛國主義者是這樣的? 這都想輕易帶過,說什麼談公共政策比較重要, 偏心的也太明顯了吧! 那你們又為何一天到晚質疑阿福的人格操守? 偏坦的也太不像話了吧? 想當總統的人,對國家的忠誠度能不檢驗的嗎? 太離譜了吧!)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 Jun 04 Mon 2012 18:01
十三億人要娛樂
十三億人要娛樂台灣這幾年,一天到晚有人說要模仿韓國人,發展「文化展業」,事實上,這的確是台灣未來發展的重要關鍵! 觀光?台灣要發展觀光,和鄰近的香港、泰國爭,很難! 博奕?別傻了,和澳門這種早就具備優勢的地區,怎麼爭的贏? 金融或亞太營運中心?對不起,太慢了,早就時不我予,現在爭不過香港、上海! 若是文化展業的話,我們真的很有機會一博! 十三億人在改革開放後,有得吃、有得穿,但是,古語有云「飽暖思淫慾」,不要去想歪了,淫,不一定要解釋色情有關,但是,人有錢了,有閒了,總要「玩」啊,要「娛樂」, 台灣在先天上就掌握了這種競爭上的優勢,國民黨來台灣,帶給台灣最大的資產,不是故官得文物或是搶來的黃金,而是,完全將「國語」隆入到台灣的社會中,國語是台灣社會上,惟一的「書面語」,這麼說吧,在今天中國人的「文本」中,能和古代中國文言文相通,和近代「白話文」文本承繼的,只有「台灣」了! 這六七十年來,中文文本,中文這種文體,最多的創作者,不就是「台灣人」! 是國民黨的到來,讓台灣這個社會,有了統一的「書面」文字,和在這基礎上,作出這六七十年來,華人世界最多的創作, 台灣就好像是五胡亂華時的南朝一般,保存著中華文化,並加以在這文化上和現代化接枝,予以發展,有文化上,中文的創作上,我們天生就有著優勢,中國人有錢了,有錢的中國人在填餓肚子後,當然也想填飽「腦子」! 試問,若是成天大陸上,或是所有華人區的KTV中,將台灣人所創作的「國語歌」,全部除去的話,誰還能唱得下去? 現在的國語歌中,或是普通話歌中,近半數以上,全是台灣人的創作! 周杰倫在「聽媽媽的話」中,唱著「將來大家都是看著我畫我畫的漫畫;將來都是唱著我寫的歌」! 而事實上,真是如此,現在的大陸上的年輕人,不是都是在唱著周董「寫得歌」? 若周董是韓國人,一定會被當作是國寶一般,是新加坡人,也是如此,可是台灣人在政治意識型態的因素下,他的成就,被當作是媚中的叛國賊,每年每年,從大陸替台灣賺了大量的人民弊,和帶動台灣的娛樂產業,加上「魅惑」大陸小鬼的人心,讓他們哈台,替我們贏取大量大陸小鬼的民心,減少大陸人對台灣人的敵意, 你想,每天將周董或其它台灣偶象的海報掛在牆上膜拜的小鬼,從小唱著他們的歌,「哈」著他們,「崇拜」著他們,幾乎將他們作神,這種人,長大後,或是有一天,要他們和他們的「偶象」的國家為敵,要攻擊他們的神的「國家」,可能打死他們的神,毀掉他們從小崇拜迷戀的台灣,他們會「肯」嗎? 大陸年輕人「哈日」、「哈韓」、「哈台」,可是這之中,有其不同啊! 日本不管怎樣,就是會扯到歷史上的恩怨情仇,而韓國人的民族主義,也會讓中國人感到不滿,而哈台呢?完全沒有這種問題,反倒是,他們當台灣人是自己人,台流再怎麼發達,甚至能影響全亞洲,進而到全世界,他們也是會有「與有榮焉」之感,因為在他們眼裏,台灣的流行文化,是中國人的流行文化,崇拜台灣,哈台,不會有民族情感受挫之感! 雖然說,香港也在和我們爭華語世界,流行文化的話語權,這幾年,大陸的內地也是澎勃發展,但是和台灣相比,我們還是具有絕對的優勢! 別忘了,我們的國語,比香港人好得太多了,而長年下來的國語創作累積的資源,也比香港人以粵語創作的資產,方便得多,貼近大陸人的多!而大陸內地的流行文化,過去累積的資源太少了,而且,創作是要「自由的」,大陸上的創作,近一二十年來能解放,開放的程度,還是有限的,短期間要有和台灣一樣的創作自由空間,是不可能的,這不是我們台灣流行文化的絕對優勢嗎? 日本的漫畫,能成為世界第一,有個重要的條件,就是日本人在漫畫創作的自由度,題材的自由度,也是世界第一,最少限制,就是這樣的條件,才造成日本漫畫能澎勃發展,日本的動漫產業能成為世界第一的原因! 在語言上、自由度上,台灣先天就有著絕對的優勢,只是在產業政策上,執政策的眼光上,願不願意去做而已,如果對待台灣的文化、娛樂產業的發展,政府也有著同對待「高科技」業般的補助,減稅優惠挫施, 台灣的文化、娛樂產業,真的很有一博的機會, 市場在那裏?有西邊二百公裏處,有著十三億的人,他們要娛樂,他們的小鬼要偶像,要花錢,可以的話,當然是看中文書,聽中文歌、唱中文歌,看中國文化為背景的動漫,看中文電影, 台灣的娛樂產業,有著十三億人的市場存在,像吳淡如那些寫著無聊文章的作家,有著比台灣更無聊,更多的多的無聊讀者在西岸等著看他們的書,來打發時間,來談愛情,來看無聊勵志書, 台灣的文化產業,大有可為,別忘這,我們台灣人掌握了華文的話語權啊,沒有台灣的作品,這六七十年來的華文創作,還有什麼可提的?沒台灣人的國語歌,大陸的KTV能唱得下去嗎? 以前,每次大陸和日本,在搞日中友好時,總是會找「酒井法子」去,因為她是中國人最受歡迎的日本女星, 可是就年代來說,大陸的開放時代,和法子的全展期,幾乎是錯過的,為什麼大陸人會這麼喜歡她? 很簡單啊!因為「酒井法子」是台灣六年級那一代人的「偶像」,為了她,不知葬送多少台灣青年人的精子, 大陸人是因為哈「台」,而也跟著哈上台灣人「哈」的「日」,所以酒井才會在大陸受歡迎的, 許多的外國藝人,大陸人會愛,也是因為台灣人「哈」他們,而大陸人因為「哈」台,跟著也「哈」了起來, 試問有在台灣沒人哈,而大陸人哈的「日、韓、美」名星嗎?而有台灣人哈,而大陸人一點也不哈的「日、韓」名星嗎? 光一個雙J,就不知道替我們贏得多少大陸年青人的好感,和「貢獻」! 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可是這幾年的美國人就是搞不懂,他們是強在那裏,總以為「強兵銳器」就是他們是第一強國的原因, 錯了,是全國是二十世紀,全球最強的「柔性」國力,才是讓他們成為世界強國,陳文茜前幾天,在蘋果報上寫著,她們那一代的人,對美國有著一種特殊情結,因為她們全是看著美國電影,聽美國歌長大的一代,對著美國有著一種特殊情結, 同樣的,對於改革開放後成長的中國大陸的一代,包括現代的小孩,對著台灣文化,也有著特殊的情結, 試問,有誰會想和自己從小的偶像的國家為敵,那簡直是抹殺自己的過去青年時代般的痛苦, 台流在大陸越是橫行,「哈台」族越是多,對台灣越是一種保障不是? 這比國際安全承諾,軍火對台灣的保障越是有用, 武器也是人用的,可是用的人,不能恨「台灣」,而是崇拜台灣,拿台灣人當偶像,台灣流行文化當追隨目標,還能拿台灣當敵人嗎?下得去手?有得下去? 台灣的「柔性國力」越是發達,台灣越是能主宰華人世界的流行文化,或是文化的話語權,對台灣就是越大的保障, 發展文化、娛樂產業,對台灣而言,不單是能賺錢而己,也是一種避免和十三億中國人為敵,最強的手段, 若是將文化、娛樂產業的發展,當作同高科技產業般的保護,和對待,台灣是很有機會的, 就為了無聊的本土意識型態,這幾年我們還將這些「柔性國力」,當作是叛徒,拼命去醜化那些替我們「贏得」了中國人的人心的「英雄」, 我們到底是在做什麼?自毀長城不是? 日本人不會因為酒井法子受中國人歡迎,將她當叛徒攻擊,韓國人也不會因為李英愛在中國成功,就攻擊她,反當是國寶, 而台灣呢?在大陸紅的,替我們賺大錢,發達娛樂產業的,動不動就要拿本土路線,「愛台灣」三字來檢視他們的忠誠度, 我們到底有什麼毛病啊? 十三億人有錢了,「飽暖思淫慾」,十三億人要娛樂,想看、想聽一樣是華文的娛樂,是中國文化為背景的,中國人觀點的、思維的創作, 眼前有著這麼大的市場,不知把握,有著天生這麼大的優勢,不加把握, 不是愚蠢嗎?怎麼照顧高科技業的方式,拿來照顧文化產業,難道我們就不能再有一片天嗎? 十三億人吃飽喝足後,十三億人要娛樂啊!沒看到這個市場嗎?這個產業發展機會嗎?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 Jun 02 Sat 2012 01:49
將軍區漚汪文衡殿舉辦辛卯(100)年五朝祈安清醮大典
將軍區漚汪文衡殿舉辦辛卯(100)年五朝祈安清醮大典二、11月13~15日(星期日至星期二)晚上7:30分邀請明華園公演三天,歡迎各位親朋好友大家相招來看戲!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 Jun 02 Sat 2012 01:49
2011好戲連台—明華園戲劇(總)團(免費觀賞)
2011好戲連台—明華園戲劇(總)團(免費觀賞)11/12六19:30包公審判官—埤頭鄉夜市廣場11/16三19:30包公審判官—大城國小操場11/19六19:30馬車夫與大捕快—福興鄉文武宮11/21一19:30劉全進瓜—二林鎮洪氏宗親會廣場11/25五19:30劉全進瓜—溪湖鎮風箏公園本次所有演出,都由歌仔戲界無敵小生孫翠鳳領銜、明華園戲劇總團一級陣容擔綱,演出濟公活佛之雪狐情、紅塵菩提、逐鹿天下、八仙傳奇、界牌關傳說、薛丁山傳奇、金蘭情、周公法鬥桃花女、劉全進瓜、馬車夫與大捕快等戲碼。明華園歌劇團到彰化演出,雖然是鄉鎮表演,但每一場次的演出比照國家劇院的陣容及規格,讓鄉親不用上國家劇院就能欣賞到世界級的演出,歡迎您閤家觀賞。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 Jun 01 Fri 2012 08:29
感謝......岩興石業有限公司 黃董事長 選購 3 尺 6 紅木明式神桌 VS 高級綢布五路財神厭
感謝......岩興石業有限公司 黃董事長 選購 3 尺 6 紅木明式神桌 VS 高級綢布五路財神像 VS 1 尺 3 土地公 原本的土地公龜裂了........... 經..........黃董事長.......執杯詢問土地公是否同意更換金身 ? 土地公《 真靈 》一連三個聖杯明示同意更換新的金身 黃董說他從來沒有一連三個聖杯過..... 呢 ! 連去選新的土地公金身也是一連三個聖杯明示.............神吧.......... .
- Jun 01 Fri 2012 08:29
感謝.......太昌村繆先生訂購 3 尺 6 神櫥
- Jun 01 Fri 2012 02:58
信賢步道
信賢步道昨天下午4點多到信賢步道那裡的空氣和氣溫簡直是人間天堂一直到8點多才打到回那裡有著天然的游泳池晚上更有蟲鳴交響曲還伴著秋螢的亮光地點是在烏來過橋後沿著南勢溪走約5.5公里可到達吊橋便是信賢步道http://tw.lifestyle.yahoo.com/0229316c/070714/273/3qirt.html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 Jun 01 Fri 2012 02:58
新版信用狀統一慣例UCP600實施注意事項
新版信用狀統一慣例UCP600實施注意事項新版信用狀統一慣例UCP600實施注意事項 前言: 信用狀統一慣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為國際商會所制定,是國際貿易中採用信用狀方式交易時,世界各國共同遵守之準則,初版源於1933年,其後經1951年、1962年、1974年、1983年、1993年(UCP500)五次修訂,新版UCP600亦於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新版UCP600其主要改變方向在於:提高規則條款之清晰度(Clarity)降低瑕疵率(Reduce discrepancies)降低法庭判例對信用狀實務之衝擊(Limit legal problems)茲將UCP600之重大改變及各相關進口、出口、採購、業務人員於實務操作上應注意事項敘述如下: 一、 UCP600之重大改變: 1. 原49條簡化為39條。2. 開狀行審查單據期間由原7個營業日改為5個營業日。3. 明確定義文件”符合提示”(complying presentation)之三項要件:文件需符合L/C → UCP → ISBP(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國際標準銀行實務) 。4. 各項信用狀內專業用語依作業流程集中分類,並用清晰、簡潔方式解釋,讓使用者便於查閱及了解。5. 增訂押匯文件遭開狀行拒付時,開狀行處理單據方式,以符合實務所需:(1) 依照 “開狀人接受瑕疵” 或 “出口商指示” 孰先,以決定單據處理方式(2) 依照出口商於押匯時之指示6. 審單標準以功能符合原則,勸阻嚴格符合原則:單據內容與信用狀規定之任何其他單據、信用狀等,內容不需完全相同,但不得抵觸。 7. 轉讓信用狀下,第二受益人之單據須向原轉讓銀行提示,以避免其直接向開狀行提示,而損及第一受益人之權益。 8. 觀念及實務操作之變更:(1) 信用狀是不可撤銷之付款安排。(2) 廢除”reasonable time” 、”appear on their face” 、”without delay”等模糊字眼。(3) 將承攬運送業者(Forwarder)正常化,廢除”承攬運送業者簽發之運送單據條款”, 運送單據之簽發只要符合UCP600之規定即可,與簽發人從事的行業別無關。(4) 排除”船長”之名稱須於提單上敘明之規定。(5) 除提單上收貨人及通知領貨人之地址須與信用狀規定一 致外,其他受益人/申請人地址審查只要國名相符即可,甚至 各單據間所述之受益人/申請人地址互異,亦非瑕疵。(6) 保險單據得含有任何除外條款之註記: ex:恐怖危險不保、輻射物品不保。(7) 任何單據上的貨物發貨人,並不必非得為信用狀之受益人,以符合日益增多的第三地出口實務所需。(8) 符合提示之單據於遞送中遺失,開狀行仍須履行付款義務。(9) 所提示單據符合信用狀規定時,若限制押匯銀行不付款,則開 狀行或保兌行需負付款之義務。(10) 若有限制押匯銀行時,受益人(出口商)有權選擇不經該銀行押 匯,而由往來押匯銀行直接將單據寄往開狀銀行提示,但須於 提示期限內完成。(11) 開狀行若做了”拒付通知”,則開狀行可以在其後任何時間逕退 單據,而不須再聽候受益人(提示人)之指示。(12) 開狀行拒付通知之要件: 限一次通知、表明拒付之旨意、列出瑕疵點,於文件提示日後 第五個營業日終了之前以電傳或快遞通知,並告知押匯銀行 (提示行)單據處理之方式。二、進、出口人員注意事項: 進口: 1. 7/1/07以後申請開立之新信用狀應註明適用UCP600。2. 申請開狀時應清楚敘明採購人員所要求的條件,避免使用含糊字眼,例如:”一流的”、 ”著名的”、 ”正式的”、 ”立即的”、 ”儘快的”,以健全信用狀條款。 3. 基於信用狀之獨立性原則,應勸阻採購人員將基礎契約、預立發票等加入信用狀,作為其不可或缺之ㄧ部分。若出口商確有詐欺行為,應禁止開狀銀行支付貨款。4. 信用狀之簽發,不可要求以申請人(進口商)為匯票之付款人。5. 開狀銀行負不可撤銷之付款責任,故於申請開狀前,應謹慎審查採購人員所提案件是否符合公司之規定。6. 信用狀未經開狀銀行及受益人之同意,不得修改或取消。7. 信用狀修改書中,不應規定受益人(出口商)須於幾天內作出接受或拒絕之知會。8. 開狀銀行應於自文件提示之次日起最長五個銀行營業日內決定提示之文件是否符合,故進口承辦人員於收到銀行到單通知後,應儘速與採購人員商討是否決定接受文件(付款或拒付)。9. 若開狀銀行或保兌銀行決定提示之文件係符合信用狀條款,則該銀行須負付款義務。10. 若信用狀要求提示單據之副本,則提示正本或副本皆被允許。11. 銀行不查核單據上數學計算之明細,僅就總金額與信用狀及其他要求之單據核對,故進口商對於文件所述之明細項應自行審核。。 12. 銀行對貨物、單據、發貨人、運送人等之價值或存在、真實性、善意與否不負任何義務或責任,故應審慎查核出口商文件之正確性。13. 符合單據遞送遺失時,開狀銀行及保兌銀行仍須履行最終付款之義務。 出口: 1. 7/1/07前收到之L/C,押匯時適用原L/C上規定之版本;7/1/07以後收到之新L/C,應注意適用UCP600版本,若客戶錯開為UCP500,應請業務部通知客戶修改,以保障公司權益。2. 縱使L/C規定限制押匯銀行,出口商仍可授權往來押匯銀行逕寄文件給開狀銀行,以使進口商儘速取得文件,以利提貨。3. 注意開狀銀行本身及國家風險。4. 銀行所處理者為單據,故對於進口商不合理之文件條款,應請業務部通知客戶修改。5. 若有限制押匯銀行時,受益人(出口商)有權選擇不經該銀行押匯,而由往來押匯銀行直接將單據寄往開狀銀行提示,以使進口商能儘速取得文件,辦理清關提貨。6. 信用狀及信用狀修改書須由同一家通知銀行通知,若修改書非同一家通知銀行通知,應拒絕接受該修改書,並請業務部通知客戶須由同一家通知銀行通知。7. 修改書中若規定 “受益人(出口商)需在幾天內作接受或拒絕之知 會,否則修改書自動生效”之條款,受益人(出口商)可不予理會。8. 若求償銀行未能於押匯銀行請求付款時立即付款,則開狀銀行仍需負付款義務。 9. 若信用狀未規定文件提示期限,則:(1) 屬於正本運送單據者,須於裝運日後21個曆日內完成提示,但 亦不得遲於信用狀有效期限。(2) 不屬於正本運送單據(ex:副本提單)或非UCP600第19~23條所規範之運送單據(ex:Forwarder’s Cargo Receipt),則不受”裝運日後21個曆日內完成提示”之限制,但亦不得遲於信用狀有效期限。10. 受益人與申請人地址無須與信用狀或任何其他規定單據相同,但須與所提相關地址是同一國家,然提單之收貨人及通知領貨人地址須與信用狀ㄧ致。11. 任何單據上所敘明之貨物發貨人或託運人,無須為信用狀之受益人。12. 單據之日期得早於信用狀之簽發日,但絕不可遲於提示日。13. 除單據本身表明其非正本外,載有單據簽發人之明顯原始簽字、標記、圖章、或標籤之任何單據,銀行應認其為正本。14. 商業發票上貨物之說明必須與信用狀上說明相符,但無需嚴格符合。 15. 當船公司代理代表船長簽署正本提單時,提單將不需再表明船長姓名。16. 航空運送單據上飛行班次及日期之資料,不作為判定裝運日期之用,而以簽發日期視為裝運日期。17. 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保險單據得含有任何除外條款之註記並得表明其承保範圍適用免賠額或僅賠超額。18. 一份以上文件,若為同船、同航次、同目的地非部分裝運,裝運日以最晚的為準,但付款到期日之計算以最早之裝運日起算。19. 符合單據遞送遺失時,開狀銀行及保兌銀行仍須履行最終付款之義務,然出口商仍應協助進口商儘速辦理清關提貨。三、採購、業務人員注意事項: 採購: 1. L/C為不可撤銷之付款安排,故進口商於開狀前應先與客戶確認交易條件、細節,以維護公司權益。2. 進口商承擔開立或修改信用狀中任何含糊處之風險,故進口商應清楚表明要求之條件,以使出口商配合提供。3. 信用狀與契約是分立之交易,進口商勿要求將基礎契約、預立發票等加入信用狀,作為其不可或缺之ㄧ部分。若出口商確有違約行為,應與出口商聯繫,請其押匯銀行通知開狀銀行,免除開狀銀行之付款義務。4. 銀行所處理者為單據,與貨物、履約行為無關,故買賣雙方須著眼於如何設計完善之單據以確保基礎合約之履行,並保障自身權益。5. 信用狀未經受益人(出口商)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取消,故進口商要修改信用狀內容前,須先確認出口商同意才做修改。 業務:1. 保兌銀行對符合提示之文件有付款義務,故對於高風險地區,出口商應請客戶增開保兌條款,同時應避免瑕疵出口/押匯,以免保兌無效。2. 實際有付款義務者為開狀銀行及保兌銀行,而非押匯銀行,若開狀銀行因故未付款給押匯銀行,押匯銀行有權向出口商追索代墊款項,故出口商應避免瑕疵出貨/押匯,以確保貨款。3. 若文件符合提示,則開狀銀行需負付款責任,故收到進口商開出之信用狀時,若有無法做到之處(例如:交期)應通知進口商修改信用狀,待收到修改信用狀後再辦理出口,以保障貨款。4. 出口商對修改書內容應表明 “全部接受”或 ”全部拒絕”,不可 ”部份接受”,故對於修改書內容應確實審查是否與原契約相符。5. 開狀銀行做了拒付通知後,得於任何時間退還單據給提示人(押匯銀行),並免除其付款責任,若經業務與客戶溝通無效後,應儘速安排轉賣或辦理退運事宜。 6. 商業發票可顯示扣款金額(例如:預付匯款金額)但不得顯示超裝或信用狀未要求之貨物,即使是免費樣品仍視為瑕疵,應要求客戶於L/C上規定免費樣品之品名及數量。7. 若信用狀無特別規定,部份裝運是容許的。8. 若信用狀規定各期貨物裝運時間表,只要任何一期未能按期裝運,其餘未出貨物,縱使有符合裝運時間表出口,仍視為瑕疵(不規則裝運)。9. 於接到轉讓信用狀時,除於轉讓當時另有約定外,有關轉讓所發生之一切費用(例如;手續費、規費、工本費等),須由第一受益人支付。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